色彩风格
您的位置:武穴市检察院 > 武穴检讯

广济听枫 | 解心结 促和谐 检察长下沉社区主持公开听证

【字号:    】        时间:2025-08-15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部署,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8月13日,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模式,主动前往案件发生地龙坪镇某社区,就一起因民间债务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举行上门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君武主持,并邀请经验丰富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村干部担任听证员。十余名社区居民代表到场旁听,共同见证这场开在“家门口”的司法活动。
  
  本案中,被不起诉人聂某某与被害人宋某某系同村村民。双方因债务问题发生争执,进而引发肢体冲突,造成宋某某轻伤一级的后果。案发后,聂某某主动投案自首,认罪认罚,积极与宋某某达成刑事和解,履行赔偿义务并取得谅解。武穴市检察院综合考量案件系民事纠纷引发、当事人为同村村民、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且真诚悔罪、双方矛盾纠纷已实质性化解等因素,认为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阐明了检察听证的意义与目的,并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事实、办理经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了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围绕事理、法理、情理进行全面释法说理。侦查人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充分发表了意见。
  
  在全面听取各方陈述后,听证员们进行了独立、客观的评议。经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认为对聂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既严格依法,又充分体现了司法的温度与善意。一位听证员表示:“检察长亲自主持听证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务实之举。将听证会搬到社区,既拉近了司法与群众的距离,更彰显了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
  
  听证尾声,刘君武检察长对聂某某进行了训诫:“‘里仁为美’,和谐的邻里关系是社区之福、社会之基。这场由小摩擦引发的伤害案件告诫我们,遇有矛盾纠纷,务必‘有话好好说’。恶语相向、拳脚相加只会激化矛盾,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与沉重的法律后果。不起诉不代表没有过错,希望你深刻反思,牢记教训,珍惜机会,严守法律底线,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检察院把听证会开到‘家门口’,说明是真的重视我们老百姓的事,用心化解矛盾。以后遇到难处,也知道有讲理说法的渠道了!” 听证会结束后,旁听居民反响热烈。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活动内容实在、效果显著,不仅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更让旁听者深受教育,增强了法治意识和规则观念。
  
  检察长带头主持公开听证会,是武穴市检察院贯彻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头雁”示范作用的具体体现,更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武穴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拓展检察听证的广度与深度,推动听证工作走向实质化,努力以“看得见”“听得到”“能感受”的法治方式,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