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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门听庭”助推高质效办案

【字号:    】        时间:2025-03-06      

  为贯彻最高检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总体要求,落实好省院印发的《关于一体化抓好“三个管理”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若干措施(试行)》工作要求,提升检察官出庭公诉能力,武穴市检察院以“推门听庭”的方式开展了刑事案件常态化听庭评议工作。
  
  2月28日,针对本院指控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中军,普通犯罪检察部门主任张豪,采取不打招呼、“推门听庭”的方式对出庭情况进行观摩,并在庭后组织部门全体干警对出庭检察官的庭审表现做出评议。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全面系统的举证、质证、答辩,条理清晰,详略得当,依照出庭预案有针对性的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逻辑严密,公诉意见兼具情理与法理,结合案情当庭进行深刻的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质证意见、辩护意见,逐一进行答辩回应,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普通犯罪检察部门组织干警召开听庭评议会,出庭检察官围绕起诉书的制作和出庭规范、庭审讯问、举证质证、庭审效果等内容进行全方面介绍。随后,周中军对公诉人的庭审表现进行点评,认为公诉人在庭审活动中展现了过硬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庭审有力、有理、有情。同时就文书质量、出庭规范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和期望。
  
  下一步,武穴市检察院将形成以院领导、检委会委员为主体,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员、律师等社会评价力量参与常态化“推门听庭”活动,倒逼检察官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以听促学,以评增效,切实提升检察人员综合履职能力、庭审应变能力,锻造优秀公诉办案团队,以依法履职尽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切实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