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武穴市检察院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活动,向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4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0.7万余元,在乍暖还寒的初春时节,送去“司法救助”的温暖,及时传递司法关怀,真正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武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陈章出席活动,执法监督股股长张薇参加活动。活动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干旭东主持,人民监督员董年鑫、叶留记受邀参与监督。
此次申请人涉及交通肇事、故意伤害、工伤赔偿等案件,他们有的因为交通肇事失去了亲人,有的因为工伤失去了劳动能力,面对突如其来的家庭变故,他们的生活陷入了深深的困境,精神上也饱受折磨。武穴市检察院在发现救助线索后,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通过审查材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审核,确保每一笔救助金都发到真正迫切需要的申请人手中。
发放活动上,干旭东介绍了该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情况,向救助申请人详细讲解了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叮嘱申请人在取得司法救助金后,要将救助金用在刀刃上,解决燃眉之急,并鼓励他们要从阴霾中走出来,重拾生活的信心,积极乐观面对未来的生活。
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见证下,陈章、干旭东分别为4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非常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感谢检察机关的关心,我会努力克服当前困难,尽快把伤养好,为社会作点自己的贡献……”简单而朴实的话语,表达了司法救助人员发自内心的感谢。
“通过实地参与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发放,‘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检察温度,彰显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决心。”人民监督员表示,希望检察机关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让司法关怀惠及更多因案致困的群众。
陈章在讲话中指出,司法救助不仅是对困难群众的物质帮扶,更是传递司法温度、彰显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他介绍了武穴市委政法委构建的“1+3+N”涉法综合救助体系的突出成效,肯定了武穴市检察院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希望武穴市检察院继续强化责任担当,把党和政府的司法关怀传递给每一位困难当事人。
近年来,武穴市检察院不断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市委政法委和上级院支持,为困难群众开通绿色通道,实现司法救助的快速受理、审查、报批、发放,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0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13.6万余元。
桩桩小事关民生,件件案件连民心。下一步,武穴市检察院将持续依托市委政法委构建的“1+3+N”涉法综合救助体系,不断延伸检察职能,完善多元救助渠道,做深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