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损失那么多,本以为没有希望要回来。多亏了检察机关为我们追赃挽损,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近日,经武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宋某某等7人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判处刑罚。被害企业负责人高先生将一面印有“护航企业发展,维护公平正义”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网络直播作为互联网技术的代表性产物,在其深入寻常百姓家、不断刺激粉丝消费欲望的时候,却有人另辟“财富之路”,侵入直播平台,利用系统漏洞非法获利。今年2月24日,武穴市公安局接到辖区内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报案,称有人非法获取其公司计算机系统数据,造成该公司损失38万余元。
经调查,2022年12月,被告人宋某某发现该公司某短视频直播平台服务器存在支付漏洞,伙同他人非法修改交易凭证,实现非法套现34万余元,非法获利4万元。被告人陈某某、任某某、牛某、张某甲、张某乙、张某丙等6人也采取上述方式获利。
8月3日,被告人宋某某、陈某某、任某某、牛某等4人被武穴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同案人李某某(另案处理)尚未到案,从遗漏重要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角度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继续追捕李某某。
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检察官积极与被告人沟通,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被告人及其家属说明非法套现行为的违法性以及主动退赃退赔可从轻处罚。在检察官耐心的释法说理下,7名被告人皆真诚悔罪,退清被害企业损失17万余元并获得谅解。10月31日,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将该案移送市人民法院起诉。
“我对自己非法获利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在法律面前不该抱有任何侥幸心理。我愿意赔偿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改过自新。”12月15日,该案在武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宋某某在最后陈述时深刻忏悔。
同时,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被告人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陈某某、任某某、牛某某、张某甲、张某乙、张某丙等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追赃挽损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红色的锦旗,不仅代表了人民群众满满的信任和认可,更是检察干警肩上沉甸甸的责任。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将继续能动履职,积极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武穴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