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日前,武穴市检察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针对群众关注的散装食品安全问题,对辖区内购物广场、超市、商店的散装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公益诉讼调查。
“诶?这个皮蛋的保质期和生产日期在哪里?”一位大姐在购买散装食品时犯了难,商品标签只写了名称和价格,但无法通过外观区分商品是否新鲜,如何让人放心购买呢?
其他超市和商品也存在这种情况吗?带着疑问,检察官实地调查了辖区内的多家商超,发现不少经营主体销售的糕点、熟食、干货、冷冻丸子等多种散装食品,均未按规定在食品容器或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问题,仅仅标注了食品名称、价格和包装日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可能存在食品受潮、霉变及被污染等食品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食品可以散装,但是食品安全不能“散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后,武穴市检察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结合走访调查情况,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对辖区内商超存在的散装食品经营管理问题及时查处,全面整改,引导经营者强化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网,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武穴市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散装食品经营加强日常管理,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时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检察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身份标签”,留存购物凭证,如遇“三无”散装食品,可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反映线索。
食品安全牵系民生,关乎健康。从线上外卖质量到线下散装食品标签规范,从饮用水水质安全到餐桌上的方方面面,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监督没有“休止符”。
武穴市检察院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化“食药安全益路前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高质效办好食品药品领域案件,为人民群众食药品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