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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化解矛盾促两家和解

【字号:    】        时间:2022-03-28      

3月25日,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充分贯彻“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刑事政策,对一起涉及姻亲关系的盗窃案当事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积极促进矛盾化解,切实修复亲属关系,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19年4月,陈某像往常一样到张某(系陈某大嫂)家中做客玩耍,看到张某放置在桌面的银行卡,私下记住张某的银行卡号后,又找到张某要手机玩。张某将手机交给陈某后,陈某在张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张某的银行卡绑定到其本人私下申请的微信小号上。2020年4月,陈某在张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登录自己的微信小号以扫码的方式共五次将张某银行卡中2万余元转走,用于个人挥霍。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罪行,退还被害人全部盗窃所得。

案件移送至武穴市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通过审阅案卷发现,该案是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与被害人张某的配偶是兄妹关系,两人之间属姻亲关系,可以比照《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近亲属关系裁定量刑。鉴于该案属姻亲关系间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果简单一诉了之,不但会加深双方积怨,还会产生负面的社会效果。如何化解双方矛盾,修复亲属关系,成了办好该案的关键。

为彻底化解案件当事人心结,办案检察官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家属,详细说明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政策,结合情、理、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积极推进双方矛盾纠纷的化解。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最终犯罪嫌疑人陈某取得被害人张某的谅解。

考虑到该案系发生在姻亲关系之间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且已向被害人张某积极退还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张某的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经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并邀请听证员公开听证后,该院依法对陈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发生在姻亲关系间的这起盗窃案终于画上了“句号”。一直以来,武穴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办案全过程,既提升办案质效,又彰显了检察温度,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