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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泄露了你的身份信息

【字号:    】        时间:2024-11-01      

  “你好,我是XX装修公司,你家房子近期需要装修吗?”
  
  “你好,我是XX银行,你近期有贷款需求吗?”
  
  这些烦不胜烦的推销电话您是否经常接到?刚买完车辆保险,银行就精准推销贷款项目;前脚签完买房合同,后脚就有装修公司打来电话“关怀”。明明自己未在这些公司、银行留下联系方式,他们是如何获取这些信息。近年来,个人信息保护一直受到大众密切关注。
  
  近日,武穴市检察院就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向法院提出公诉,被告人宋讶(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并追缴其违法所得。
  
  01
  
  案件回顾
  
  宋讶早年从事门窗装修工作,为拓展装修业务,向其微信好友“某晓”购买了部分楼盘业主个人信息,其中包含姓名、楼栋、电话号码,后又将购买的业主个人信息转售给其他相熟的从事装修业务的同行。自2022年开始,宋讶不再从事装修业务,“某晓”便将自己所有的业主个人信息全部低价转卖给宋讶,宋讶遂在各中介群里发广告兜售自己的业主信息。2020年至2024年4月,宋讶通过买卖业主个人信息非法获利26万余元。
  
  02
  
  检察官办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宋讶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宋讶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宋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2024年9月27日,武穴市检察院以宋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市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判处被告人宋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武穴市法院认为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于10月14日作出如上判决,目前判决已生效。
  
  03
  
  检察官提醒
  
  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三年来,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行为正逐步得到遏制,个人信息“防火墙”更加牢固。
  
  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在生活中,如需留存个人信息时,可以使用化名;在扔掉快递包裹前,应将个人信息销毁;不在公共场合、社交平台晒出含个人身份信息的火车票、飞机票、考试成绩单。要切实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04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十条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