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2014年1月至2018年4月期间,该公司陈某利用担任市场业务经理职务之便,假冒公司客户与公司签订短期赊销合同,造成客户拖欠公司货款的假象,其实是将从客户处收取的92万余元货款予以截留,用于家庭生活开支。
“我们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的违法犯罪,同时积极为为企业追赃挽损,这才是真正护航企业经营发展。”检察官介绍。为保护市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办案检察官积极向陈某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陈某与企业达成刑事和解。最终,陈某家属主动积极筹款退赔企业企业,获得了公司的谅解。
2022年5月,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就陈某挪用资金罪一案向市法院提起公诉,市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办案的脚步并没有停止。办案检察官积极践行溯源治理司法理念,经过认真审查,找出该企业管理漏洞和存在的财务风险,提出检察建议,建议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全面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推动企业健康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