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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让军人家属暖心

【字号:    】        时间:2022-04-27      

 
  “谢谢检察机关为我申请救助资金,这笔钱来得太及时了,我打心眼里感激你们啊!”4月26日,武穴市检察院为55岁的王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缓解他的家庭生活困难的问题。当王某某签字领取司法救助金时,泪水从眼眶中流出,露出了激动的笑容。

救助申请人王某某是何某某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2019年6月28日,何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途经十字街三叉路口处左转弯,遇王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在左边直行时,两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发生。经法医鉴定,王某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2021年6月30日,武穴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赔偿王某某经济损36万余元。因何某某70多岁,家庭困难,没有赔偿能力,其子女帮忙给付了部分赔偿款,还有部分赔偿款至今未执行到位。王某某向武穴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武穴市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何某某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

王某某因该案成了多重残疾人,其妻患有脑血管供血不足不能从事劳作,大儿子在部队服役,小儿子没有工作,家庭收入微薄。前期住院治疗已花掉医药费三四十万,大部分钱都是向亲朋好友借的,后期还需大量资金护理治疗,造成生活非常困难,故王某某向相关部门申请救助。

武穴市检察院受案后高度重视,充分核实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后,武穴市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积极为被害人争取司法救助金25000元,司法救助给王某某的生活带来了温暖和希望。

近年来,武穴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对军人、退役军人及其家属的司法救助工作,并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及工作会商机制,积极推动救助帮扶措施的衔接融合,确保精准帮助军人及其家属解决实际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