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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协作 同防共治 共护江水绿如蓝

【字号:    】        时间:2023-09-1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和最高检长江经济带检察工作座谈会精神,合力解决长江沿线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问题,9月12日,武穴市检察院与阳新县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建立长江流域跨区域检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武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敏,武穴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干旭东,阳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中启,阳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子炎及两地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检察干警参加活动。
  
  阳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中启(左),武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敏出席签约仪式
  
  会上,两地检察机关围绕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及跨区域协作配合进行交流,并就如何落实担当、履行职责,解决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互动。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两地要在各负其责、因地制宜的前提下,全方位加强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协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筑牢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联动监督防线。
  
  近年来,尽管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整体有所改善,但长江沿线治理仍存在各管一股、力量分散、标准不一、协调不够的现象,长江沿线非法排污、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以及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生生物、非法占用河道种植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时有发生,跨区域环境问题仍然突出,长江沿线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面临巨大挑战。因此,迫切需要长江沿线检察机关加强跨区域协作,形成同防共治监督合力,打造长江流域保护共同体,共护水清岸绿。
  
  根据《意见》,两地检察机关将围绕解决长江沿线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加强检察协作。成立由两地检察院检察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案件办理协作、生态修复协同、业务交流协作、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合调研巡察、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联合处置等工作机制,筑牢服务和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屏障。
  
  下一步,武穴市检察院将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阳新县检察机关强化协作配合,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防治和打击力度,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合力,一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共治,守护一江清水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