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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检察助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字号:    】        时间:2022-05-23      

为深入推进《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活动,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的权威和刑事执行的公平公正,武穴市人民检察院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敏任组长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小组,自5月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

5月19日,巡回检察工作组来到花桥镇司法所,武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敏,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觉之,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鲁骏、党组成员廖启寨等相关人员参加活动,并邀请人大代表陈梅方、政协委员赵兆、人民监督员杜武参与监督指导。


在听取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后,鲁骏局长表示,社矫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接受检察监督,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监管规范化,做到认真查摆问题,坚决落实整改措施,杜绝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情况的发生,为平安武穴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刘敏检察长要求,市检察院刑执干警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扛起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责任。一要落实监督社区矫正活动和反向审视自身检察履职是否到位的双重任务,及时发现问题和督促改正,提升检察质效。二要明确工作重点,对脱管、漏管、虚管及社区服刑人员刑罚变更执行情况等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检察,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最大化彰显巡回检察制度效能。三要树立共赢理念,同司法行政机关建立积极的良性互动关系,形成司法合力,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巡回检察组通过查阅台账、查询档案等方式,对在矫对象的日常报到、思想汇报、请销假管理、变更地居住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通过面对面座谈的方式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工作现状,实地检查涉市场主体在矫对象现状。

“我们要重点关注涉市场主体在矫人员的诉求,对符合政策的涉营商社矫对象要依法简化审批外出手续,此举既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又保证了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实地走访一起涉营商案件社矫对象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觉之对矫正管理局负责人说道。


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司法行政机关监管教育二者的有效融合,对预防犯罪,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有着重要意义。”受邀参加活动的人大代表陈梅方说道。


武穴市人民检察院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中心,在法治原则上优化营商环境,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放得出、管得住”,既以法律监督高效履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又体现了法律的宽严相济,让企业更能深切感受到司法温情和法律温度。”政协委员赵兆补充道。

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是防止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流于形式、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举措,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下一步,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将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促进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不断发展完善,全面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提升,努力为平安武穴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